关于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业情况摸底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及学员:
我校于2018年9月起全面停止招收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含专科、本科、专升本),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为进一步规范学籍学历管理,我校拟对目前在籍学生开展学业情况摸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学籍摸底对象
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
二、 学籍摸底程序
根据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具体情况,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摸底:
1.学生本人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已按要求完成至少一学年教学环节的学生,可向函授站(教学点)提交延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至2023年6月的申请,由学生本人填写《新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件1)交函授站(教学点)汇总,提交《新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汇总表》(附件2),经主管学院审核批准后于2022年7月12日前报送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逾期未提交延长学习年限申请的学生,将作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本人同意退学
经函授站(教学点)与学生联系,学生本人同意退学的,由学生本人向所属函授站(教学点)提交《新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退学处理表》(附件3),经函授站(教学点)审核汇总后,提交《新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请退学汇总表》(附件4),由主管学院审核批准后于2022年7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3.无法取得联系的学生
对于函授站(教学点)在穷尽各种联系途径均无法取得联系的学生,由函授站(教学点)在2022年7月12日前将《暂未取得联系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经主管学院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汇总。
三、 工作要求
各函授站(教学点)、主管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与每一位学生联系,不漏一人,摸清学生情况,所有材料涉及学生签字的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不能代签),同时应注意保留联系过程材料,并严格按要求完成分类摸底工作。
联系人:伊老师、凯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82273
附件1:《新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附件2:《新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汇总表》
附件3:《新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退学处理表》
附件4:《新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请退学汇总表》
附件5:《暂未取得联系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名单汇总表》
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成人教育学院)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