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大学开展2022年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新疆大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面向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举办2022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及对象
自治区各大中专院校执教政法类(含思政教育、法学),文史类(文学、语言学、外语、历史、新闻),理科类(数学、物理、生物、地理、旅游、化学),工科类(建筑、电气、纺织、机械、交通、化工、计算机)、管理类等5个学科门类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学时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5号令和新人社发(2021) 29号文件要求,自202l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总学时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本次培训内容为各学科60个学时的专业提高课程。
三、培训方式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培训采取线上教学的方式进行,完成全部课时经考核合格者,可自行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查询电子培训证书。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7日至8月14日。
(二)缴费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8月14日。
(三)培训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22日。
(四)考核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8月26日。
五、报名及缴费
(一)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选择“新疆大学”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按要求上传近期白底免冠正面相片,报名结束后,立即根据自己专业自行加入“新大2022年继续教育”QQ群:
政法类:643469217
文史类:707580966
理科类:190097149
工科类:478031367、728101837、864438363
管理类:628715381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人拟申报职称级别,缴纳相应级别的培训费。根据新计价费【2004】518号文件规定:正、副高级培训费200元;中级培训费160元;初级培训费120元。以上培训费用含培训费和考核费。
(三)此次培训为线上缴费,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报名后,自治区人事厅和培训管理人员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在我校计财处缴费平台后缴费及开发票。未按时完成缴费及开发票的,不得参加培训。缴费流程在各班级QQ群内发布。报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及开发票即认为报名成功。
六、其他
本次培训使用我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学习平台“新疆大学学习系统”,平台登录方式,具体学习内容、考勤要求和考核方式等,在“新大2022年继续教育”QQ群里发布,请参训人员及时查看并按要求完成。
七、报名咨询
报名、缴费流程和培训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可在QQ群查看。
联系人、咨询电话:艾老师 0991-8582934
买老师 0991-8586656
新疆大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基地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