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大学开展2023年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要求和有关规定,我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面向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举办2023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及对象
培训范围为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高职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自治区各大中专院校执教政治类(含思政教育)、法学类,文史类(文学、语言学、外语、历史、新闻)、理科类(数学、物理、生物、地理、旅游、化学)、工科类(建筑、电气、纺织、机械、交通、化工、计算机)、管理类等6个学科门类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学时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5号令和新人社发(2021) 29号文件要求,自202l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总学时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本次培训内容为各学科60个学时的专业科目培训。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录播授课方式进行。使用基地专门开发的“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网校平台”,60学时。时间安排如下:
1.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截止报名。
2.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5日。
3. 培训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5月5日。
4. 考核时间:2023年5月6日至5月8日。
五、报名及缴费
(一)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选择“新疆大学”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按要求上传近期白底免冠正面相片,报名信息被审核通过后,立即自行加入QQ群“2023新大继续教育第一期”(群号478031367、628715381),缴费流程和培训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可在QQ群查看。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人拟申报职称级别,缴纳相应级别的培训费。根据新计价费【2004】518号文件规定:正、副高级培训费200元;中级培训费160元;初级培训费120元。以上培训费用含培训费和考核费。
(三)此次培训为线上缴费,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报名后,平台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在新疆大学计财处缴费平台后缴费。未按时完成缴费不得参加培训。缴费流程在QQ群内发布。报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及开发票即认为报名成功。
六、其他
本次培训使用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网校平台,平台登录方式、具体学习内容、考勤要求和考核方式等,在“2023新大继续教育第一期”QQ群里发布,请参训人员及时查看并按要求完成。
七、报名咨询
报名、缴费流程和培训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可在QQ群查看。
联系人、咨询电话:艾老师 0991-8582934
希老师、魏老师 0991-8586656
新疆大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基地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