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失联学生名单公告
各函授站(教学点)及学员:
我校于2018年9月起全面停止招收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含专科、本科、专升本),2020年7月已完成所有正常教学环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籍学历管理,2023年7月我院将对2018年9月前入校未完成学业学生进行学籍清理,现公示第三批失联学生名单,公示期30天,请于2023年7月9日前与我院联系,逾期未联系,学院将按退学相关流程作退学决定。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继续教育学院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991-4553382、13639968603。
失联学生名单见附件。
新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9日